服务

售后服务政策

Service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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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政策

凡购买本公司产品,均可享受免费保修服务。整机保修一年,核心部件(电机等)三年。网络销售产生的运费需由客户自行承担。三包有效期自发票开具之日起生效,用户可凭借产品发票或有效购机凭证,享受保修服务。

1. 售后服务仅在中国大陆范围内生效;

2.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后,经检测确认属于非人为导致商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3. 保修期内维修换下的旧零件将由本公司回收;

4. 保修期内更换的备件仍旧按照购买该产品时开具发票的日期计算保修期;

5. 若用户自行拆机、自行维修、改装或由非本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拆动、改装、维修产品,则保修服务立即终止。


服务政策

如遇以下情形,本公司可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a. 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雷击、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的故障;

b. 一切因人为因素导致的损坏,包括不按说明书使用和保管、错误操作和自行不良运输等导致的故障、不符合国家安全用电标准(AC220V+10%,50Hz)而造成的损坏;

c. 产品的消耗零件或配件损坏时,如电池、滤网等;

d. 产品用作工业用途;

e. 不能提供有效购买凭证,如发票、网络购买凭据等;

f. 超过保修期的产品。